发文标题: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整改“四类外”司法鉴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4-23
实施时间: 2019-4-23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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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整改我省司法鉴定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以下筒称“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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