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1-1
实施时间: 2024-1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2023年3月,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外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开门”行动方案》),首次向市场公开3方面12项行动举措。为进一步做深做实“三开门”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提升监管透明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