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24-7-29
实施时间: 2024-8-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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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居、服务民生的制度作用,更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和个人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85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05万元。
  二、推出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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