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9-23
实施时间: 2005-9-23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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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下同)转移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另一方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转出方)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本准则。企业对转入方具有控制权,指有权决定转入方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并能据此从转入方的业务活动中获取利益。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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