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企业“一照多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市监规[2020]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10
实施时间: 2020-1-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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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兵团各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简化快递企业登记手续,降低快递企业开办成本,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92号)和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企业“一照多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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