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市监信[2024]4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3-4
实施时间: 2024-3-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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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协(学)会:
  现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于每年6月30日及12月1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
  联系人:苗健 电话:0991-2811791 13999272111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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