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场所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7
实施时间: 2024-5-1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提升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现将沈阳市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场所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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