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23]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21
实施时间: 2023-12-2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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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制定了《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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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23〕5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