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进存量房屋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规资[2019]13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30
实施时间: 2019-12-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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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市税务局决定共同设立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整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收综合窗口,推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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