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规[2024]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27
实施时间: 2024-9-27
失效时间: 2025-3-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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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将《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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