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商建设字[202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14
实施时间: 2024-9-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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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冀发改环资〔2024〕1228号)和省商务厅等7部门《河北省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4〕2号)有关要求,省商务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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