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4年9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0-22
实施时间: 2024-10-22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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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如何界定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中的“报废产品”?
  解答:报废产品,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产品。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二、出售者“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如何处理?
  解答: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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