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3-18
实施时间: 2024-3-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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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张宇光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调整铁矿企业资源整合期间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建议》(第185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比例分成政策方面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和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立足我省实际,经过充分调研,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2月联合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晋财规综〔2024〕2号)。在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时,对于省内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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