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10期[上半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0-21
实施时间: 2024-10-21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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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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