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17
实施时间: 2024-10-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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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报送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哪些社会组织可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在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已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但又重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23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填报《2024年度-2026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见附件1、2)。
  (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4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填报《2025年度-202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见附件3、4)。
  (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证明材料。
  (四)经审计的2022年度、2023年度专项信息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等。
  (五)区级社会组织还须提交等级评估证明材料。
  (六)各社会组织应根据通知要求,准确选择填报的附件。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区级社会组织将相关材料报各区民政局审核,各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市级社会组织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
  11月20日前,各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将填写好的报表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mzj_shzz@xm.gov.cn;以上所有纸质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综合办公楼609。
  咨询电话: 5307660(请上班时间内拨打)。
  附件:
  1.《2024年度-2026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2.《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3.《2025年度-2027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4.《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2026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2027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4: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