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优惠减免规定主要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保安居办[2014]2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8-20
实施时间: 2014-8-20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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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安居办、定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辛集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为有效支持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省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为便于地方执行落实,经整理汇总,现公布《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优惠减免规定主要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所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优惠减免规定事项为国务院、中央有关部委、河北省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自2007年至今,在有关文件中所提及的,仍在执行的相应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本《目录》未涉及。《目录》公布后,如遇国家或省相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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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优惠减免规定主要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