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工发[2023]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1
实施时间: 2024-2-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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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财政审计局,各区教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职业学校实习学生(以下称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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