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及有关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建发[2024]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15
实施时间: 2024-3-1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1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4〕1058号)(详见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含西咸新区)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换领和延续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消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证书换领工作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