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26
实施时间: 2017-4-26
失效时间: 2018-6-29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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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6〕639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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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税[2018]127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6-29
实施时间:20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