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11-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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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现就优化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提取限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2.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中&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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