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税费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2-3
实施时间: 2021-12-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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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缴费场所,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费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费事项省内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费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江西省区域内的税务机关通过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场所)、自助办税终端等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区域限制的税费服务。
  二、税费事项同城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费预算级次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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