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30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1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4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收票证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收票证种类
  (一)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二)《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缴款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