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黑国资党联[2019]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2-2
实施时间: 2019-12-2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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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
  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出资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省国资委党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日

  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
  委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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