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试行]》《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规[2024]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2-20
实施时间: 2024-2-20
失效时间: 2025-2-19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财会行政管理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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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财政厅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应当根据各自法定职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制定财政行政裁量权相关制度;暂未制定的,可参照《办法》及《清单》执行。
  《办法》及《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期间,省财政厅将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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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试行).doc    
附件2: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doc    
附件2: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许可裁量基准清单.doc    
附件2: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检查裁量基准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