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商务规[202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9-12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2025-4-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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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力支持各地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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