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4]14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4-9-26
实施时间: 2024-9-26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深圳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