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10-9
实施时间: 2024-10-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4〕9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2025医保年度).doc    
2.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生]参保缴费指南(2025医保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