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4]4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9-25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修改会计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