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4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9-24
实施时间: 2024-9-2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5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4年9月至12月为2025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0个档次。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缴费困难群体,由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