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00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大税函[2024]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9-20
实施时间: 2024-9-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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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杨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海之韵公园园内观光车和道路隔离栅栏,恢复双向机动车道,规范公园管理的建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00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大连市税务局)十分重视做好与各级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和辽宁省、大连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回复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并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承办规程,落实好承办责任,以督办抓落实方式,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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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002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