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规[2024]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4-9-24
实施时间: 2024-9-2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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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贷款服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风险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丰富还款结息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覆盖面。持续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续贷产品功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可以办理续期的贷款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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