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4]247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9-14
实施时间: 2024-9-13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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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便利发行上市审核相关业务咨询沟通,提高咨询沟通的质效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效能,进一步深入落实“开门办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结合最新工作实践和市场意见建议,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2024年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上证函〔2023〕377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2024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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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2024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