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署岸发[2024]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民航局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4-9-14
实施时间: 2024-9-10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部署要求,统筹口岸发展和安全,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智慧口岸建设指导意见如下:
  一、建设目标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
  到2025年,普通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