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9-14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河北 内蒙古 山西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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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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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