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9]3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6-30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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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防边海防办、扶贫办、易地安置中心,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精神, 现就相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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