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4年8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9-11
实施时间: 2024-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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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中所指的其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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