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征收湿地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规[2024]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8-20
实施时间: 2024-8-20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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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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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征收湿地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