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医保函[2024]8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8-30
实施时间: 2024-8-3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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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一)合理确定筹资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费用水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2024年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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