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医保发[2024]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8-30
实施时间: 2024-8-3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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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筹资工作
  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670元。按中央和我省财政补助政策,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财政负担80%,除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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