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商务[2024]1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5-31
实施时间: 2024-5-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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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24〕5号),以及《福建省商务厅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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