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资函[2024]5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4-9-7
实施时间: 2024-9-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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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自主开放的决策部署,引进外资促进我国医疗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物技术领域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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