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皖税函[2024]1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22
实施时间: 2024-5-2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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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相关实施细则,简化定期业务流程的建议。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中提出“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对海外仓业务模式出口退税办理进行了明确。目前,“9810”模式出口商品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流程和一般贸易流程一致,在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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