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4-9-4
实施时间: 2024-10-1
失效时间: 2028-1-1
法规类型: 印花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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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 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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