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
发文文号: 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6-20
实施时间: 2023-7-1
失效时间: 2026-6-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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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水利厅:
  你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水函〔2023〕38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的规定,现就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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