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15]4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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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发改委: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收费项目,财政票据的印制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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