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三号]
发文文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三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8-30
实施时间: 2024-8-30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部署安排,202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联合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统称地方注协),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