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函[2024]41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8-26
实施时间: 2024-8-2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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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4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评审人员范围为我省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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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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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docx    
附件4-推荐评审函.docx    
附件5-委托评审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