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78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4-8-26
实施时间: 2024-8-26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朱建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资本市场是中国的改革方向,要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在资本市场中,证券行政监管与证券司法审判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两大主要力量。在我国三十多年的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经过近二十年的施行,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782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