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4]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时间: 2024-8-20
实施时间: 2024-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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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完善了市内免税店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见附件1)。
  二、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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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2:现有市内免税店和可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的外汇商品免税店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