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职转办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2-12-5
实施时间: 2022-1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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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津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并分别于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办报送一季度、二季度(半年)、三季度、四季度(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进展调度、盯紧任务落实,做好工作跟进和评估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市政务服务办
  2022年12月5日
  (联系人:刘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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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